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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标准地名

三沙

中国黄岩岛主权无可争辩

来源:互联网 作者:不详 人气: 发布时间:2014-10-18
摘要:黄岩岛(曾用名:民主礁),位于北纬1507、东经11751的南海海域,在中国海南岛的东南方向,是中国中沙群岛中惟一露出水面的岛礁。黄岩岛西北距海南岛900多公里,北距广州1100多公里,东距菲律宾马尼拉300多公里。黄岩岛四周为距水面0.5~3米的环形礁盘,其内
       黄岩岛(曾用名:民主礁),位于北纬15°07′、东经117°51′的南海海域,在中国海南岛的东南方向,是中国中沙群岛中惟一露出水面的岛礁。黄岩岛西北距海南岛900多公里,北距广州1100多公里,东距菲律宾马尼拉300多公里。黄岩岛四周为距水面0.5~3米的环形礁盘,其内部形成一个面积为130平方公里、水深为10~20米的泻湖。黄岩岛地处马六甲海峡至台湾、巴士海峡的南海重要航线上,扼守南海咽喉要冲,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地位。
 
    一、黄岩岛是中国的固有领土
 
       中国对黄岩岛的领土主权拥有充分的历史和法理依据。中国最早发现、命名黄岩岛,历代中国政府都将黄岩岛列入疆域之内,并采取开发、利用和管理等措施,行使主权,进行有效管辖。
 
       据史料记载,1279年,元代著名天文学家郭守敬奉旨进行“四海测验”,在南海的测量点就在黄岩岛。这说明,中国至少在元代就已经发现并利用了黄岩岛。而其时,菲律宾的本土居民尚处于原始部落时期。
 
       黄岩岛及其周边海域渔业资源丰富,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传统渔场,中国渔民世世代代在这片海域从事渔业生产活动。黄岩岛也是中国人民在南海航行时进行避风、休息等活动的场所。现存的《更路簿》及有关中国古籍完整记载了中国渔民在黄岩岛海域的航线。从元代以来,中国人民从未间断在黄岩岛及其周边海域的活动,长期对黄岩岛进行开发和利用。这一史实为中国历代的官方文件、地方志和官方地图所佐证。
 
       20世纪30年代中期,中国政府内政部、外交部以及教育部等官方机构派员组成水陆地图审查委员会,在该委员会审定公布的南海诸岛132个岛礁沙滩中,黄岩岛作为中沙群岛的一部分被列入了中国版图。1947年,中国政府内政部方域司审定公布南海诸岛地名172个,黄岩岛以民主礁的名称,列在中沙群岛范围内。1948年,在中国官方印制出版的《南海诸岛位置图》中,黄岩岛被明确划入了中国南海传统海疆线内。
 
       新中国成立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南海诸岛主权公告和声明中均指出黄岩岛领土主权属于中国。中国政府长期行使和维护对黄岩岛的领土主权及管辖权,黄岩岛一直不间断地在广东省、海南省的管辖下。20世纪80年代初,中国政府组织对南海诸岛地名进行普查,1983年中国地名委员会受权对外公布“中国南海诸岛部分地名”时,将黄岩岛作为标准名称,同时以民主礁作为副名。
 
       1992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中的“领土条款”,明确规定黄岩岛等岛屿是中国领土,重申了黄岩岛等岛屿属于中国领土的法律属性。上述一系列事实充分说明,黄岩岛是中国的固有领土,中国对黄岩岛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历代中国政府通过多种形式管辖黄岩岛,有效行使和巩固了对黄岩岛的主权,数世纪以来从未遇到过任何挑战,并得到了国际社会的广泛承认。
 
       二、菲律宾对黄岩岛的主权声索毫无根据
 
       菲律宾的领土组成和范围是明确的,其由一系列国际条约所确定,这其中既无一条约涉及黄岩岛,也无一条约或法案将黄岩岛纳入菲律宾领土范围。1898年的《美西巴黎协议》、1900年的《美西华盛顿协议》以及1930年的《英美条约》均明确规定,东经118°线为菲律宾领土的西部边界,黄岩岛在此范围之外。二战以后,菲律宾与美国之间签署的一系列条约和协定先后重申了上述三个条约的法律效力。菲律宾1935年颁布的《宪法》以及1961年颁布的《领海基线法》均明确重申了东经118°线为菲律宾的西部边界。1981年、1984年菲律宾官方出版的地图也都将黄岩岛标绘在菲领土之外。菲律宾官方也曾明确表示,黄岩岛不在菲领土主权范围以内。上述事实充分证明,黄岩岛处于菲领土范围之外,从未成为过菲律宾的领土。
 
       1997年以前,菲律宾从未对中国政府对黄岩岛行使主权管辖和开发利用提出过任何异议。20世纪90年代后期,菲律宾对黄岩岛的态度发生变化,并开始对黄岩岛提出主权要求。菲律宾的主张依据主要是:一是所谓的“继承主权说”;二是所谓的“黄岩岛在菲律宾专属经济区内”;三是所谓的“地理临近说”。无论从习惯国际法还是现代国际法来看,这三种主张依据均不构成菲律宾对于黄岩岛所谓“主权”的法理基础。
 
       菲律宾宣称,美国自上世纪50年代以后,曾控制黄岩岛并将其作为训练靶场。因而,菲律宾从美国人手中“继承了对黄岩岛的主权和管辖权”。依据国际法,菲律宾的这种主张声索完全站不住脚,其无论如何也改变不了中国拥有黄岩岛主权的事实。
 
       此外,菲律宾也宣称,黄岩岛在菲律宾200海里专属经济区内,依照《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菲律宾对黄岩岛拥有 “主权”。事实上,菲律宾所谓的“专属经济区”,是基于其自身对海洋法的单方面解释,简单地认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专属经济区的最大宽度为200海里,而黄岩岛东距菲律宾吕宋岛约125海里,于是就在其专属经济区之内。菲律宾罔顾黄岩岛的主权已归属中国的事实,片面曲解《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所谓“200海里专属经济区”主张损害中国的领土主权,构成了对《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滥用,同时也违背了《联合国宪章》关于领土主权不可侵犯的基本准则。
 
       菲律宾还宣称,黄岩岛与菲律宾的某些岛屿最为接近,因而理所当然“归属”于菲律宾。以“地理临近说”来声索主权,是菲律宾一贯采用的手法。早在1978年6月,菲律宾藉此借口,擅自把南沙群岛的部分岛礁非法划为菲律宾领土,并命名为“卡拉延群岛”。从国际司法实践来看,菲律宾的这种主张依据是站不住脚的。且不说以地域远近划分疆土的国际法通则并不存在,仅就国际判例而言,所谓的“地理临近说”并不能构成一国侵占另一国领土的依据。世界上许多国家都有距本土非常遥远而距其他国家更近的领土,国际上类似这种远离本国的大洋区域,或在邻国海岸附近拥有岛屿的事例很多,但这并未因地理位置的接近而改变岛屿的主权归属。此外,黄岩岛与菲律宾群岛在地质构造上本身就不是一个完整的地理单元,两者之间存在马尼拉海沟,其最大深度约5400米,形成了中国中沙群岛与菲律宾群岛的自然地理分界。综上所述,菲律宾对黄岩岛的主权声索是荒谬的,不仅毫无历史事实依据,而且从国际法上也难以自圆其说。
 
       三、结语
 
       黄岩岛是中国的固有领土,中国对黄岩岛的主权拥有充分的历史和法理依据。
 
       1997年以后,特别是新世纪以来,菲律宾逐步加强对黄岩岛海域的“管控”,有步骤地谋求对黄岩岛的“蚕食”,企图造成“实际控制”的既成事实。另外,菲律宾还企图通过国内立法、海上管辖等所谓的“政府行为”,为其图谋侵占中国黄岩岛的行为“制造”法理依据。特别是2009年2月17日,菲律宾国会通过“领海基线法案”,将黄岩岛和南沙群岛部分岛礁划为菲律宾“领土”。中国政府对此提出严正抗议,并重申黄岩岛和南沙群岛历来都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任何其他国家对黄岩岛和南沙群岛的岛屿提出领土主权要求,都是非法的,无效的。
 
       中国在南海的主权、权利及相关主张是在长期的历史过程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一直为中国政府所坚持。中国维护国家领土主权完整的决心是坚定的。多年来,中国海监、渔政等执法船定期开赴黄岩岛巡航,既是依法行使对中国领土黄岩岛及其附近海域的管辖,也是中国行使对黄岩岛主权的具体体现。(吴士存 作者为中国南海研究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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